2021-06-21 14:06:46
根据《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河卫人发〔2021〕3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二)地点: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韦东18677876650 0778-2110910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相关专业工作经历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考生应主动向市疾控中心提交面试前14天自我温度监测表(附件2:体温监测表),从广东省来的考生按涉及广东省重点人员排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有广东省旅居史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1〕21号)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6.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工作人员及考生需做好个人防护及手消毒工作,全程佩戴好口罩。
7.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程序进入面试。放弃面试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6月28日之前提交放弃声明(签字按手印),将放弃声明发送至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hccdcb@163.com。
(四)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对象:
报考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主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人员。
2.面试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逐一向考生提问。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对照参考答案、测评标准打分。
3.面试成绩的确定和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计算方法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
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开始。
(三)面试地点:
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4号)。
三、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由面试考官组研究,请示领导小组组长后加试。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2021年7月10日上午8:00开始。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在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8:00准时抽签,抽签前,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并交候考室监考员统一保管,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信息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上述个人信息,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考生,须接受封闭式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器材进入面试考场,如有携带者须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在抽签后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不记录成绩。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面试当天我中心可提供免费午餐。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1.面试考生需服从市疾控中心有关管理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进行手消毒,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好。
2.考生需签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3.无健康码或体温异常者将不允许进入考场。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将由医务人员带至隔离室并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4.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间隔1米以上入座,不得随意走动。
5.用过的口罩需弃置指定的垃圾桶,不可随意丢弃。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单位。
联系电话: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韦*186****660 0778-21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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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人员名单r
2.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考前(14天)体温检测登记表
3.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61727aad-a5e9-49f8-b8cf-4c2a496bd3c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