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崇左扶绥县特岗教师招聘60人公告

2021-06-21 13:51:07


为加强我县农村教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教育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我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根据桂教特岗〔2021〕2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县计划招聘义教特岗教师60名,其中初中30名,小学30名。各学科岗位详见附件《2021年扶绥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考试时间:6月1日-10日。

2.资格审查:扶绥县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15日完成。

3.报名诚信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扶绥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的对象、时间、地点、主要内容

复审对象: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平台网上报名应聘扶绥县特岗岗位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复审时间:2021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审地点:扶绥县教育局一楼人事股(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新华路150号)。

复审的主要内容: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其他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回个人,下同)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④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应届生暂未取得可不提供);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复印件;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支教证明或实习鉴定材料;

⑦专科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3.不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设在扶绥县城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不使用多媒体教学,具体试讲顺序在当天试讲前抽签确定,抽签后每个试讲者有20分钟的备课时间,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如末一名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核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扶绥县教育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扶绥县教育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考场、同一岗位的面试的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由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实施考核工作,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含被考察对象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审查)等情况。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出现岗位空缺,从同岗位考场的考生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五、审核与公示

应聘人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根据桂教特岗〔2021〕2号文件精神,对拟招聘人员名单,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集中培训和签约上岗。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及培训合格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将聘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绥县教育局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扶绥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特岗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应聘资格。

3.签订合同及到学校报到时间:2021年8月31日前(具体由扶绥县教育局确定并通知)。

4.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扶绥县教育局于2021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1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七、相关政策

(一)扶绥县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扶绥县在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扶绥县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扶绥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覆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有关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八、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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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扶绥县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doc

文章来源:http://tgjszp.gxeduyun.edu.cn/tgzpclient/queryTgzptzgg/view?id=2c95a89f79ec18a00179f15b92c6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