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5 20:26:01
根据《关于公开选用兴安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兴安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拟选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其拟选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5月20日前邮寄至兴安县三台路51号中共兴安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399)。举报电话:0773-6222143。
名单公示如下:(附件)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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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县委宣传部
2021年5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xazf.gov.cn/jjxa/gsgg/202105/t20210514_2057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