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7 10:27:51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及《中共凤山县委党校自主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结合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为做好中共凤山县委党校自主招聘教师笔试和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
(一)笔试对象
报考《中共凤山县委党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教师(三)岗位的考生;
(二)笔试时间
2022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
中共凤山县委党校(河池市凤山县双泉路133号)
(四)笔试方式
采取封闭式闭卷考试。
(五)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中的综合管理(A类),卷面满分100分。
(六)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8月3日至8月5日到凤山县委党校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如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七)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凤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教师负责改卷,当天公布笔试成绩。
(八)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报考教师(一)岗位、教师(二)岗位、教师(四)岗位)。
2.通过笔试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的考生(教师(三)岗位笔试后入围人员)。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2年8月7日上午8:30开始
(三)面试地点
中共凤山县委党校(河池市凤山县双泉路133号)
(四)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考官由凤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或从考官库中抽签确定。
具体要求是: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五)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凤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选。
(六)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考试须知
(一)2022年8月6日上午8:30考生开始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点需佩戴口罩(考生自备),并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扫描电子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通过后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二)建议考生于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路线。因受场地限制,考点不设置考生车辆停放处,请考生提前考虑好出行时间及方式。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前7天起,考生应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跨省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遵守我区疫情防控要求,并向考点所在社区报备。
(二)考前7天,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考前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考生合理安排到凤山县考试时间,避免错过考试。
(四)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如未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真实接触史及身体异常状况,被疫情防控部门筛查发现,实施管控措施而影响招聘笔试面试工作的,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劳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6号),支付人事考试劳务费用。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凤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联系人:罗 联系电话:133****3671
汤 联系电话:181****1972
中共凤山县委党校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hc.gxrc.com/Article/info/8152bb26-9d94-4570-be06-707cbfaf291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