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2 15:35:57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始建于1974年,2006年12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广西生态环境厅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4年加挂广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牌子,2017年加挂广西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牌子。
作为广西环保系统唯一的省级环境保护科研机构,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科研立院,技术兴院,人才强院”为宗旨,围绕广西环保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科研课题研究和重大项目环境咨询服务,致力于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主要业务范围函括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标准及技术规范、环保技术研究,对外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环境检验监测、环境与健康调查、危险废物鉴别、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司法鉴定;环境监理、环境治理与修复、环保管家服务、环保咨询设计、环保设施运营;竣工环保验收、水土保持方案、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排污许可咨询、环境保护技术评估等。
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拥有生态环境部“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合作基地、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人才小高地、广西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镉砷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及预报预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自治区级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广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西南大气科学观测研究站、自治区司法鉴定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以及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大气科学观测研究站、生物冶金环境工程联合实验室、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实验室、环境遥感实验室等一批科研实验室。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必备条件
1.专业:环境工程、环境与能源工程、化学与生物分子、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劳动与环境卫生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材料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2.学历学位:研究生;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2日之后出生,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公布。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公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在网站下载、填写、双面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免冠2寸彩照(底色不限)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报考资格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无学历学位证,可先提供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认证材料。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填写《疫情防控调查表》(附件3)原件,须本人亲笔签名。
2.现场报名的应聘者,以上报名所需材料一式二份打印,并现场查验材料原件。
3.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20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咨询)(8:00-12:00、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教育路5号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4.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将对考生是否全部符合《岗位信息表》所列的岗位条件,以及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三条报名基本条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核。
(2)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有伪造篡改痕迹的报名材料,均不予接收。
(3)资格审查结果和通过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公示。
(4)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费用
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收取报考人任何形式的考试费用,但考生在报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6.其他事项
(1)考生须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招聘单位不接收其他形式的简历格式。
(2)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3)根据疫情防护要求,考生出行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核酸检测和其它防疫措施。
(4)现场报名进入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办公区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健康绿码、佩戴口罩,在院大门接受体温测试并出示健康码,体温正常并持绿码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我院负责对报名现场每日进行2次消杀防疫,现场报名人员间隔须保持1米以上,材料递交后立即离开。
(5)报考咨询电话:0771-2286980办公室。
(三)笔试
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具体考试事项将于开考日期前5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上发布,同时通过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100分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条件为: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人数比例入选。(比例内出现同分数并列成绩时,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在主管部门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http://sthjt.gxzf.gov.cn)另行通知。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符合桂人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准后调整,调整内容将在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其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于当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 40%+结构化面试成绩x 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面谈、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原则上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若招聘工作已进入考察阶段,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考察人选。
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六)体检
由我院组织拟聘人员到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区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60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我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才网站(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0771-5773685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 0771-5775917
区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771-5773858
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0771-2266619
电子邮箱:hky@sthjt.gxzf.gov.cn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楚欣 0771-2286980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七、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项
(一)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次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经专业医疗卫生人员评估需要进一步采取防疫程序的将按相关要求拨打120采取防控措施。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查看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信息表-研究生.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2年7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7da39daf-82e3-4a85-8100-8503de404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