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面谈)公告

2022-07-04 19:46:34


根据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就下一步面试(面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面谈)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面谈)确认

请进入面试(面谈)的考生于2022年7月8日上午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谈),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nnhgrjc@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XX职位面试(面谈)”(详见附件2),同时将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上传。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谈)资格。

放弃面试(面谈)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面谈)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2年7月8日上午12时前发送扫描件至nnhgrjc@163.com。

三、资格复审准备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五)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近期5寸或6寸竖版生活照1张(全身彩色,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高、报考职位)。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4)复印件,其中2020、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详见附件6)。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面谈)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15日9:00。

资格复审地点:南宁海关滨湖办公区(南宁市滨湖路38号)。

请考生按照资格复审时间,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面谈)资格。

五、面试(面谈)安排

(一)时间。

1.面试:2022年7月16日9:00。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报到完毕,逾期未报到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谈:2022年7月16日15:00。

参加面谈的考生务必于面谈当天下午14:00前报到完毕,逾期未报到的考生将取消面谈资格。

(二)报到地点。

南宁海关滨湖办公区(南宁市滨湖路38号)。

可乘地铁1号线在南湖地铁站下,由C2出口出站后步行615米即到。

六、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本单位将视情况组织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复测。凡经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参加现场集中面试,另行安排。

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本地区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本单位无法如期举行面试的,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七、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面试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我单位将及时更新发布面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安排和最新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宁海关官方网站和广西人才网,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三)请广大考生在备考和往返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相关准备。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771-5368272、5368965;nnhgrjc@163.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查看附件>>>

附件1: 面试(面谈)名单.docx

附件2:面试(面谈)确认内容.docx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附件4: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docx

附件5: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docx

附件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docx

文章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771c01e8-741e-434f-bdab-7e3d9c511b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