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南宁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人公告

2022-06-17 17:57:37


为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我县将组织开展2022年宾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双选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附件2,因我县18日参加在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举行的双选招聘会,因此具体的余缺岗位以现场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名。

(二)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部分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职业资格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部分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其他要求

1.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0周岁(1991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出生)。

3.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

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9:00。

地点:广西外国语学院大智广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

四、招聘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遍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3.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应聘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招聘单位展位前报名应聘。以上证件材料初审后收取复印件,退回原件。

2.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在招聘会现场接收、审验毕业生应聘材料,对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发放“2022年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面试

通知单”,应聘者持此“通知单”到相应等候室做好面试准备。 

4.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三)面试

1.面试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组织面试。因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可降低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本次双选会的招聘计划。县城所在地以外学校的紧缺学科教师岗位(含宾阳县特殊教育学校,紧缺学科指: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心理健康教育),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1︰1的也可组织面试、签约。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现场备课、试讲或说课。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或说课10分钟。

3.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在所有评委评出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所评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应聘者的得分。

(四)确定拟签约人选

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如有放弃,可当场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五)签约

双方达成签约意愿后,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被聘用人员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动)。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情况。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

1.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待遇。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2.根据《关于印发<宾阳县2014年党代会年会重点(教育事业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宾办发〔2014〕34号)及《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办公室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宾办发〔2020〕26号)精神,享受安家费、住(租)房补贴等相应优惠政策。

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精神,服务基层学校岗位教师可申请获得相关助学贷款补偿。

六、联系方式 

宾阳县教育局电话:0771--8229591,邮箱:rs8223408@126.com。

查看附件>>>

附件:附件1:2022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6月21日广西外国语学院会场).xlsx

附件2:2022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6月21日广西外国语学院会场).xls

宾阳县教育局

2022年6月

文章来源:http://www.binyang.gov.cn/bmzl/byxjyj/jygz/t5243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