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0 18:34:1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永福县坪岭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现决定组织实施永福县公开考试招聘永福县坪岭林场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3个职位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永福县坪岭林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5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5月9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9日至2004年5月9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此次永福县坪岭林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才网站(https://www--glrcw--com.proxy.guilin.gov.cn/)、永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fzf--gov--cn.proxy.guilin.gov.cn/)、微视永福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8:00-2022年5月19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时请将报名登记表(桂林市人才网站、永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视永福公众号下载),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flyj668@163.com,邮件标题“坪岭林场招聘”。
(三)资格审查
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永福县林业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永福县坪岭林场2022年度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四)考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5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永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即公共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面试成绩同分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同分时,由用人单位对同分考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永福县林业局商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二)考察工作由永福县林业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3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考察单位公章。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永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后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县坪岭林场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等方面与实名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应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
九、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永福县坪岭林场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桂林市人才网站、永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微视永福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组织部门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永福县坪岭林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桂林市人才网站、永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视永福公众号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公告》由永福县林业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永福县林业局办公室0773-8551668,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股 0773-2221095
点击下载>>>
2022永福县坪岭林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表
2022年度永福县坪岭林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考试报名登记表
2022年度永福县坪岭林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疫情防控须知
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福县林业局
2022年5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yfzf.gov.cn/zwgk/jcxxgk/gggs/202205/t20220509_2267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