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8 15:34:17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南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精神,结合核定的编制使用计划,现将我局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南宁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是隶属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承担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及城市客运交通行业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
具体详见《南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志投身交通运输工作;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六)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统招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济系列或审计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七)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5月5日(如18-30周岁,为1991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5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5月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
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nanning.gov.cn)。招聘后续事宜(如公布面试人选、公布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月5月5日-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填写《南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好后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gxnnkgc@126.com),注明招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于2022月5月5日-5月10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B座11楼1103室),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要达到1:3,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照1:2比例开考,不达到此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二)面试地点: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三)面试方式:采取综合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方式视面试人数情况决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等。
(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满60分评为不合格。
七、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或低于考场平均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由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小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察对象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完成后,考察小组应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到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nanni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招聘单位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聘咨询电话(请在非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拨打)
南宁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0771-5587673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0771-5885405
(六)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843425(请在非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拨打),市纪委监委驻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举报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5-8号,邮编: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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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jt.nanning.gov.cn/xxgk/rsxx/zkzl/t5165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