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贺投集团双新基金公司职业经理人招聘1人公告

2022-03-24 21:17:39


广西贺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投集团”)是贺州市人民政府直属一类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18年1月,现有参控股子公司20多家。主要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及管理;对半导体产业、医疗器械产业的投资及管理;矿业投资;电子及电子元器件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房屋出租,金融、证券、文化投资经营,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生物制药及大健康产业投资开发,尾气净化器制造与销售,旅游项目的投融资,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等,是贺州市人民政府直属一类国有独资企业,是贺州重要的新经济新业态产业投融资平台和国有资本运营主体,承担着推动贺州市二、三产业做大做强做优的重要使命和责任。

根据改革发展工作需要,贺投集团决定在贺州新经济新业态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新基金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面向社会选聘经理层成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双新基金公司简介

贺州新经济新业态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组建于2018年6月。双新基金公司作为承担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职能的基金公司,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力东融”、“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决策部署,借力贺投集团国企平台优势,主动融入大湾区发展、接受大湾区辐射,全力东融,勇做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先行者,积极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动贺州市新经济新业态产业发展。

二、选聘岗位

三、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证券从业资格或基金从业资格,具有较丰富的股权投资经验,并具有主导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的项目实操经验者优先考虑;

2.具备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具有在金融、基金、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相关行业满3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客观公正,思维敏捷严谨,有良好的谈判技巧和综合分析能力;

4.具有同层级或同规模企业相应岗位任职经历或者在下一层级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

5.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口头表达能力,年龄45周岁以下;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

7.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四、主要工作程序

市场化选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选聘推荐、确定考察意向人选、聘用、办理聘用手续五个程序。

五、聘任及待遇

(一)聘任方式

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总经理,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由双新基金公司董事会与聘任人选签订聘任合同,按职责分工签订年度、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

对聘任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试用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正式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符合续聘条件的,按程序续聘;符合退出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退出企业。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由双新基金公司董事会考核,职业经理人在聘任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二)薪酬待遇以及聘用方式

按照公司现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兑现薪酬。薪酬标准为税前35万元/年,另车补1.8万元/年。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声明

(一)报名时间:自2022年3月23日至4月8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贺投集团邮箱提交相关材料报名。

(三)有关要求

1. 招聘工作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

2.报名提交材料:提供个人简历,将一寸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扫描或图片格式插入个人简历之后,形成Word文档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htrlzyzx@163.com,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贺投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选聘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不通过者不再通知。

4.贺投集团承诺对竞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保密,请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有关声明

1.贺投集团内部人员参与竞聘职业经理人的,个人应当先行提出申请,承诺竞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终止)聘任关系后,并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

2.同意集团内部调配领导岗位的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在贺投集团范围内统筹安排任用。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系人:严女士 周女士 联系电话:0774-527508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5:00-18:00

广西贺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zdjw.gov.cn/index/index/article/id/24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