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2 18:51:40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编外聘用人员专业技能类岗位1名。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生源地或常驻地为来宾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2日至2004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岗位资格条件见《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工资待遇
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7日。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根据所报名的岗位选择填写并上传《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lbzcy503@163.com)。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2个工作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申请报考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能拒绝报名。在面试(面谈)前,报考者需将相关材料原件提交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面谈。
(三)面试、体检、考核
1.面试。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由招聘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面谈情况及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32699 联系人:何萍
附件1: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2年3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lb.gxrc.com/Article/info/d1057879-468e-46c2-8ded-9fd22d83de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