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梧州苍梧县关于选聘县直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2人公告

2022-03-17 15:17:40


为适应苍梧县直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引进优秀专业管理人才,提升企业财务融资业务板块专业化、市场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苍梧县直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职责

(一)选聘职位

苍梧县直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2名。

(二)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本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体系,实施本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编报财务报告,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

2.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实施财务战略,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本企业资本结构,制订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和监控工作,按照公司要求强化资金集中管理。

3.定期向所驻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本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4.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财会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5.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投融资、资金管理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自觉践行“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理念,把建设具有竞争力的一流企业作为职业追求。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4.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法规,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5.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6.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相关制度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

(二)任职资格

1.具有3年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或经济、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

2.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国企担任相应层级领导人员的,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广西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职务晋升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条件,并自愿放弃原工作单位身份。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或者会计师、审计师相应类别中级以上职称优先。

6.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3月16日后出生)。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申请: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2.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含试用期)。

5.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一票否决”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7.任职后构成有关规定回避关系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将参照《苍梧县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苍办发〔2021〕15号)规定的公开选拔(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与背景调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确定人选、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4月10日

咨询电话:0774-2681136

本次公开聘任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把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压缩后,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苍梧县委组织部邮箱cwgb2681136@sina.com,并电话确认。

1.《苍梧县公开选聘县直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报名表》(见附件,从网上下载填写并附上最新个人照片)。

2.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材料。

4.任现职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业绩评价材料(专利、荣誉和奖励证书等)。

6.编制内人员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登记卡)。

7.近三年工作业绩(2000字以内)。

(二)资格审查

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完成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竞聘演讲的方式进行,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竞聘演讲环节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开考。考试时间为2022年5月上旬,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40%+竞聘演讲成绩60%)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情况,具体了解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勤政廉政等情况。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聘任人选,经县委研究后在“苍梧党建e家”微信公众号和苍梧县人民政府网对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任职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四、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总会计师岗位为县直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实行与县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由县财政局按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和苍梧县有关规定核定。

(三)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带薪休假制度等。

(四)县外受聘人员,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定为县紧缺专业人才的,享受《苍梧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实行)》(苍办发〔2017〕21号)文件中的各项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聘任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在聘任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774-12380-1-2。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苍梧县公开选聘县直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选聘将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考试的人员,均不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梧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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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公开选聘县直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cangwu.gov.cn/cwdt/tzgg/t114118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