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玉林市中学幼儿园教师聘用通知

2022-02-14 19:21:1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和《2021年博白县补充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3位同志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招聘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为我县中学、幼儿园教师,请通知聘用人员于2022年2月14日前到聘用学校报到,并与聘用学校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事业编制教师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签订3年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聘用学校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3-6个月)。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认定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从2022年2月起执行。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聘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可依法续签、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聘用单位需在聘用合同续签、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送县财政局划拨或停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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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名单(共3人)

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bobai.gov.cn/xxgk/zwgk/rsxx/klzp/t112465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