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8 18:28:26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优化社区队伍结构,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提高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桂组发〔2021〕7号)精神和城区相关工作部署,2022年我城区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南宁市户籍或持有南宁市居住证。且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适当放宽至40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自行登录2022年南宁市兴宁区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平台(http://mzj-nnxnq.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2月11日8:30时至2月16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兴宁区民政局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2月11日8:30 时至2月17日17:00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2月11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2月12日至2004年2月11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2月1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2年2月11日8:30时至2月18日17:00时。
(四)开考比例与改报岗位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兴宁区委组织部、兴宁区民政局、兴宁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不再进行改报岗位。已缴费用待报名环节结束后,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五)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登录2022年南宁市兴宁区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平台(http://mzj-nnxnq.glrgds.com),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2年2月27日8:30时至3月5日10:00时。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2年3月5日上午9:30-11:30。
2.考试类别: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3.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开始前15分钟发放考卷和答题卡,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2年3月中旬,报考者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7.应考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面试
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由兴宁区委组织部、兴宁区民政局、兴宁区人社局共同组织。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者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的面试人选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兴宁区民政局官网和兴宁区人社局官网公布。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面试初步定于3月下旬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由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兴宁区民政局官网和兴宁区人社局官网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x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面试成绩高的;(2)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3)有社区工作经历的。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另行加试。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由兴宁区人社局组织到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经兴宁区委组织部、兴宁区民政局、兴宁区人社局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城区政府审定后,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兴宁区委组织部、兴宁区民政局、兴宁区人社局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由相关镇(街道)根据需要,安排到各社区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严肃考试纪律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其他
(一)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在报考期间,报考者应当及时登录网站2022年南宁市兴宁区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平台(http://mzj-nnxnq.glrgds.com)了解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兴宁区民政局,0771-3290506;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589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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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rmzfzcbm/minzhengju1/tzgg_27619/t5062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