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2022-01-26 10:21:22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和《南宁市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1同志为我城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见附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24日至1月30日 。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反映,于2022年1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兴宁区教育局教育均衡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3楼1306室,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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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南宁市兴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名单(二)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oyuju1/tzgg_27579/t5058952.html